福建省
一、2024年福建省莆田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选课及学习要求
1、选课要求:
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90学分(1学时=3学分)。学员须优先从公需科目课程中至少选30学分课程学习;剩余60学分,学员可从专业科目课程中任意选满60学分,完成学习。
2、考核要求:
课程学习进度达到100%+课后测验得分60分,即可获得该课程学分,课后测验不限制作答次数。
四、学分确认
2024年度每门课程获得学分后,学分实时对接至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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