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1日—12日,受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小平委托,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林贻武主持召开省财政厅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交流会,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会议采取专题讲座、现场互动、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厅机关30个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共42人参加会议。
会议第一阶段,邀请省直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黄汉基和省直讲师团团长刘新分别作《学习党的十八大新党章》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专题讲座。
会议第二阶段,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交流学习心得体会。19位支部书记先后作了发言,通过座谈交流,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切实增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一是深入学习,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充满自信;对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充满自信;对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满自信。二是结合实际,领会精神更加深刻。大家普遍认为,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财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核心立场、基本要求、根本方法,来全面指导财政工作;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来进一步明晰我们的工作目标;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来全面审视和优化财政的职能和定位;更加突出民生优先、生态文明的理念,在促进发展成果人民共享、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福建中,实现财政工作水平的新提升。三是转变作风,精神状态更加昂扬。大家纷纷表示,要始终保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特别是要对照中央政治局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为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与发展增添新动力。
最后,会议就下一阶段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做到“七个要”,即书记要尽职、党组要研究、任务要明确、干部要关心、资金要安排、活动要支持,学习要坚持。二是要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大力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三是要持续开展创先争优和“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并与学厦航、学雷锋、学长汀活动有机结合,在实践中更好落实中央政治局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锻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支部的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党员轮训制度、党员“五必谈”等谈话提醒制度,为夯实党的基层组织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五是要持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做到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六是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勤动脑筋、多想办法,创新工作方法、突出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形式,着眼基层组织工作要求和党员切身需求,打造有生命力的党建工作品牌。